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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男方弄怀孕了,起诉男方赔偿金额应是多少

损害赔偿
2023-11-21 10:47:15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你们之间没有法定的婚姻关系,这种情况只能协商解决,起诉,一般法院不会支持你。
  • 你好,具体要看你们发生关系是否自愿,不是自愿可以告强奸罪,自愿很难得到赔偿。
  • 你好 这种情况只能协商 他不给钱你也只能从道德方面指责他
  • 你好,请说说你的具体情况,我会尽可能的帮助你。
  • 自愿行为没有办法主张赔偿,谢谢。
  • 您好,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主张!
  • 您好,请问现在怀孕几个月了?
  • 你好 相关证据有没有保留
  • 您可以通过民法典进行维权
  • 女方怀孕起诉离婚不需要赔偿,我国法律规定,只有以下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律分析:其赔偿金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 (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 、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构成。
    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一)重婚的 ;
    (二)有配偶者 在女方怀孕期间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分析:男方导致女方怀孕,关于赔偿方面,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1、孩子生下来,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可以向男方要求抚养费。但抚养费的对象是孩子,也就是说钱只能花在孩子身上。这不属于赔偿。能向男方要求的只有怀孕期间的营养费、生孩子的医疗费等。但法院是否全部支持还不一定;
    2、堕胎,因堕胎产生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可以向男方要求。是否全额支付仍看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五条 没有结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可以对其歧视并加以危害。没有直接抚养非婚生子的亲生父母,理应要负担起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负担的期间直接到子女能独立生活。
  • 您好,马上安排律师回复您————
  • 被侵权,可以依据损失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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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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