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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男朋友订婚一年多后边发现性格不合他我跟我男朋友订婚一年多后边发现性格不合他也不上进然后我跟我男朋友订婚一年多后边发现性格不合他也不上进然后要退婚他说让我我跟我男朋友订婚一年多后边发现性格不合他也不上进然后要退婚他说让我们承担他们办酒席的钱我们需要承担吗

婚姻家庭
2023-11-21 19:39:02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订婚是一种民间习俗,法律上并不承认订婚的法律效力。因此,在您们决定退婚时,关于承担办酒席费用的問題,主要取决于您们双方的约定和实际情况。
  • 你好! 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帮助你的
  • 双方可以就离婚相关问题协商处理
  • 你好,这个是双方共同承担的
  •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起诉额
  • 订婚了,男朋友要分手,彩礼钱应该退还给男方。根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如果当事人要解除同居关系,且发生彩礼纠纷的,可以通过协商、起诉等方式来处理,一般情况下彩礼不予返还。但若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根据您描述涉及金额多少
  • 退还彩礼和相应的礼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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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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