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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当地法院上诉两次离婚都没判决,可以越级上诉吗

婚姻家庭
2023-11-21 22:18:5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不可以的,你可以直接在接到法院判决后十五天内上诉到当地中级人民法院
  • 你好,再次去法院立案起诉即可。
  • 你可以等半年后再向法院起诉离婚
  • 你好,因为什么原因没有判离
  • 离婚案件只能上诉一次。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度,也就是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只能提出抗诉或者再审,而不能再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上诉离婚,是指一审法院判决或者调解不予离婚的,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判决离婚的情况。具体程序是在一审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根据要求提交上诉状、证据目录和证据等资料。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等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那么,二审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仍然是看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只有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才会准予离婚,具体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请情形有如下几种: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第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第
    五、存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情形的。另,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情况法院应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院判决离婚后,被告方是可以再上诉的。如果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是,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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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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