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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吗。父亲在国外务工死亡了,做女儿的能分配到赔偿金吗?

损害赔偿
2023-11-21 10:32:14
共有19位律师解答
  • 工亡赔偿金应当综合案件实际情况,在近亲属之间分配。工亡赔偿金不是死亡劳动者的遗产,而是赔偿义务人对受害人的近亲属,因受害人提前死亡所造成的未来收入减少的赔偿。其中丧葬补助金用于丧葬事宜,抚恤金用于供养符合条件的亲属,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当综合案件实际情况,在近亲属之间分配,并不必须严格平均分配,应当考虑按照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生活状况等因素来裁判。
  • 您好,我马上让精通此类案件律师联系,我们会根据您所做的描述,并结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出您满意的答复。
  • 父亲去世的,赔偿金可以协商分配,也可以诉讼分配,女儿结婚的,也可以分配。
  • 父亲去世的,赔偿金可以协商分配,也可以诉讼分配,女儿结婚的,也可以分配。
  • 你说的情况,做女儿的也可以分到父亲工亡补偿款
  • 你好,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的。
  • 子女可以分配到父亲的死亡赔偿金
  • 你要咨询的问题可以详细说一下
  • 你好,可以,女儿有权力分赔偿金
  • 你好,这个都是可以进行分配的
  • 你好,子女是可以分配到的。
  • 要了解详细情况才能正确回复
  • 你好,你是咨询赔偿的案子
  • 涉及多少赔款呢,具体了解
  • 你好,是可以协助认定的
  • 死亡赔偿金父母和配偶子女均等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分配死亡赔偿金的人是死者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出嫁的女儿可以分配死亡赔偿金,但是不是平分由其近亲属协商确定。


  • 法律分析:父亲去世的,赔偿金可以协商分配,也可以诉讼分配,女儿结婚的,也可以分配。父亲去世后,按照法律规定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应当属于父亲的亲属进行分割,不能作为遗产进行分配,亲属之间可以对死亡赔偿金达成约定,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会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作出相应的判决,女儿作为父亲的子女,与父亲存在亲属关系,可以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他女儿有多大可以从继承和抚养两个方面去考虑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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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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