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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过户一个房子 但是我不知道怎么计算

房产纠纷
2023-11-20 10:36:1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可以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 法律分析:房子过户到你名下,就属于你合法拥有财产。在房管部门就会有你住房情况备案登记。如果你想买属于你自己住房,就会给你算二套,首付6--7成,,契税3%,贷款利率上浮
    1.1倍。如果过户给你房子,你自己名下已经有了住房,你想再买,就算三套,不能办理任何贷款,自由一次付清购房款,如果此时过户给你房子,你名下有属于你家庭住房,你想卖掉属于你自己住房,算二套,需缴纳1%个人所得税。不满五年还有
    5.55%营业税。如果你自己名下有住房,再过户给你这房子,以后如果征收房产税,你需要缴纳超过你家人均面积的房产税,每年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该房屋应按照房产证上载明的份额分割,而不应均分。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 民法典房屋产权的权利有: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分权等。房屋产权人是房屋所有权的拥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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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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