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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侵犯隐私权相关信息

人格尊严
2023-11-21 19:53:35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被侵犯隐私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删除等,如对自身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 你好!有人私自查询个人信息有证据证明私自调取
  • 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上的服务
  • 你好,您咨询的这个问题,稍后给您回电
  • 你好,可以找律师处理隐私权的问题
  • 你好,这个是否有人泄露的呢
  • 你好,具体案情的具体分析。
  • 你好有无证据可以报警
  • 隐私权的法律规定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法律分析: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集中措施:采取自救性措施,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或警告,或要求其立即删除等等;报警、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责任承担形式: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个人隐私信息包括以下:
    1、个人生活安宁权。权利主体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他人的干涉、破坏或支配;
    2、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
    权利主体有权禁止他人非法利用个人生活情报资料;
    3、个人通讯保密权。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等内容及方式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窃听或窃取。
    侵犯隐私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隐私的行为如下: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 侵犯隐私可以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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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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