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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受伤在家卖意外险有用吗

劳动纠纷
2023-11-19 19: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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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算意外险。工地受伤肯定属于意外,如果你投的人寿保险设置了住院医疗的保险或者意外伤害医疗的保险,那是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报销的,并不冲突,因为不是社保给你报的,是你老板私人出钱报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这要看给您买的意外险的保障范围是不是适用您的情况。
    如果只保障意外伤残和意外身故的话,理赔不了。
    如果该意外险有意外医疗责任的话,可以拿医疗报销凭证报销。
    PS
    有的意外险是有免赔额的,反正一切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 法律分析: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付,与工地购买保险的险种无关。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向人力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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