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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轻度烧伤有赔偿吗?

损害赔偿
2023-11-21 10:45:19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 轻微伤鉴定赔偿标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 您好,您有权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 您 好,请问是怎么受的伤?工伤?
  • 你好,这个是工伤还是什么原因的
  • 您好 您这边是什么原因受伤的
  • 你好。我们可以帮你出出方案
  • 您是想问工伤还是故意伤害
  • 肯定有,我帮你处理好吗
  • 法律分析:根据实际烧伤的程度进行赔偿。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首先要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确定赔偿标准。
    根据鉴定结果赔偿,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的相关规定,烧烫伤主要是依据烧伤面积以及瘢痕位置、面积等情况综合评定伤残等级,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烧伤要赔偿多少钱具体是由伤残等级的鉴定以及烧伤面积等因素来决定的,最后确定的金额还要看后续的治疗费用以及伤残鉴定的赔偿标准加起来,也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 你好,只要有损伤,可以主张赔偿,当然是对方有过错的情况下
  • 请问,造成你轻度烧伤的原因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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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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