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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男朋友在一起三年,一开始在一起男朋友就让我把每个月工资都转给他,在一起三年只要我工作发工资每个月都要求我转给他,分手后能要回吗?

劳动纠纷
2023-11-21 09:57:49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咨询人的描述,有概率可以追回,可以先协商,协商无果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 你好,如果对方占为己有可以要求对方归还,如果是双方共同生活开支就无法要回
  • 你好,这个比较难主张了,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的。
  • 你好,请问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吗?可以起诉追回
  • 你好,可以。双方签订协议进行财产分割即可。
  • 你好,有相关的证据吗,可以起诉对方的
  • 具体金额多少可以通过起诉或者非诉处理
  • 您 好,有没有转账记录这些
  • 可以的呢,只要有证据的呢
  • 法律分析:不用。目前我国并没有法律规定,男女分手后需要进行还钱。 婚约、恋爱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解除婚约、中断恋爱关系是当事人的自由权利。男女在恋爱期间,肯定是会有互赠礼物的行为,而赠予无法追回钱款。
    除非是明确的借予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 分手后可以讨回的钱物是以结婚为目的向对方赠与的贵重物品,比如车子、房子等。司法实践中这种恋爱消费可以认定为彩礼,这种情况是在分手后可以讨回的,而恋爱期间为日常交往所消费的,如520微信红包、化妆品等,这种情况是不能让对方返还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一般恋爱期间赠与对方的钱是不能被要回的,但是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有彩礼性质的财物,分手后是可以要回来的。恋爱期间双方共同消费所花的钱,是不能要求对方偿还的,比如共同吃饭所花的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你好!事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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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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