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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问题,我这个是个居民楼,有200多平,房东把每个房间都出租去了,也就是插间,现在有四户出租的,其中一户是房中把客厅给打隔断了木子那行,这种合法吗,现在屋里有很大的火灾隐患,有两户还搭火做饭,这样可以举报他们吗,一个是客厅打隔断对外出租,,这总违法不,第二,屋里,不是跳匝,就是电线冒,烟,很大消防隐患,这两总能举报投诉吗

房产纠纷
2023-11-18 09:52: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举报对方

  • 1、正常情况下,出租房发生火灾,房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租房协议上写有电路、水路等由承租人管理,损坏由他负责修理等约定,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 1、正常情况下,出租房发生火灾,房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租房协议上写有电路、水路等由承租人管理,损坏由他负责修理等约定,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出租房发生火灾,如果房东没有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需要承担责任。比如房东没有及时维修导致发生火灾时,应承担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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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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