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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给补发社保,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11-17 20:39:3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不给交社保,劳动者可以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由保行政部门责令单位补缴;也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举报公司不交社保应该到当地的劳动局或者社保局。公司不依法给员工交纳社保,建议先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证据,然后向劳动局或者社保局,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我国法律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担该法定义务。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如果老板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员工因此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除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外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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