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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一岁不到男方起诉离婚。法院受理了。女方可以驳回吗

婚姻家庭
2023-11-18 14:45:0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规定,生完孩子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因此,女方可以要求驳回。
  • 一般情况下,法院不应当受理,可以以此进行抗辩。
  • 嗯,如果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可以提起诉讼
  • 这个女方只能去应诉处理
  • 您好离婚问题可以帮你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夫妻可以在小孩不到一岁的时候解除婚姻关系,但离婚需要是女方提出。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法律分析:诉讼离婚的,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原则为:不足两周岁的子女以女方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八周岁的子女,要尊重其意愿;在判断哪一方更适合直接抚养子女时,要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轮流抚养子女,法院认为符合上述原则的,可以判决轮流抚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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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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