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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人欠我1600块钱,一直拖着不还,我有他的身份证号

债权债务
2023-11-18 14:45: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直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即刻还款。
  • 可以考虑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还钱
  • 可以直接起诉索要即可
  • 法律分析:如果别人欠钱不还不能报警。因欠钱不还拨打110报警的,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受理,欠钱不还属于经济纠纷,不在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欠钱不还可以先与对方协商,约定分期还款。
    协商不成需要通过诉讼解决。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提交原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证据复印件一份、并预交诉讼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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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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