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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一个人传播了别人的隐私照片但是照片没有头犯法吗

互联网纠纷
2023-11-17 12:00:1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情况如果说没有办法说去判定是具体某一个人的话,那么是比较难以去定形的
  • 法律分析:对于恶意传播别人照片是属于犯法的行为,这是属于侵犯了他人的个人隐私权;作为被侵权者是可以有权利要求停止侵犯并且承担自己所有的损失,协商不成的还可以直接向院起诉来进行解决。恶意的传播他人的照片这种行为已经对他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只要有此行为必定就会构成犯法,在处罚上面轻者承担民事赔偿,而对于严重者就会承担刑事的责任,所以,作为当事人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这样才不会让自己的利益和名誉受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传播他人照片违法,具体如下:
    1、只要未经本人同意传播别人普通照片是民事侵权行为,如果是涉及个人隐私的照片情节严重的则构成犯罪;
    2、如果情节严重,涉嫌侵犯个人隐私的,受害人搜集证据,报警处理,调解不成,到法院起诉,可主张侵权赔偿,会给予侵权者治安处罚,同时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4、主观方面,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 法律分析:
    传播他人私密照片的行为涉嫌侵犯个人隐私,受害人搜集证据,报警处理,调解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侵权赔偿。严重的,给予侵权者治安处罚,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1、私自窃取他人不愿公开的个人隐私,并且向他人非法传播。违反了《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2、被窃取了信息的人,可以告窃取人侵犯其隐私权,对方可能承担的责任有:停止侵权、在所传播的范围内赔礼道歉、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但只是民事责任
    3、如果窃取人在传播过程中无中生有、添枝加叶,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这时除以上民事责任外,还可能有刑事责任,但属于刑事自诉案件。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被别人侵犯了个人隐私会坐牢吗?
    不会。对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一般是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一定的后果,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不构成刑事责任。一般会追究行政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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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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