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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拉的当时人没收到钱但我以往的手机信息有拉人,收到钱的记录,算非法运营吗

互联网纠纷
2023-11-17 07:19:3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没有金钱交易行为或不能查证有金钱交易行为不能算非法营运,因此如果没有收钱的证据,但有其他可以证明金钱交易行为的证据,那么就属于非法运营。对于非法营运的行为,行政机关会根据一些证据,比如收据或者发票、当事人的称述、交警的执法记录、录音录像、营运的相片等认定行为属于非法营运。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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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没有金钱交易行为或不能查证有金钱交易行为不能算非法营运,因此如果没有收钱的证据,但有其他可以证明金钱交易行为的证据,那么就属于非法运营。对于非法营运的行为,行政机关会根据一些证据,比如收据或者发票、当事人的称述、交警的执法记录、录音录像、营运的相片等认定行为属于非法营运。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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