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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工资不发,说我这边交接工作未做好,所以不发工资

劳动纠纷
2023-11-22 15:47:1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情况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你好,付出劳动后不发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建议收集好相关证据,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
  • 这边建议您直接起诉他

  • 一、辞职后不发工资怎么办
    1、辞职后不发工资的处理方式如下:
    (1)与用人单位协商;
    (2)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4)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起诉。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辞职后的工资如何发
    辞职后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以货币的方式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 辞职后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如果在人民法院判决之后还不发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者也可以找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介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辞职不发工资的解决途径:劳动者可以向公司和平友好地索要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或者通过申请调解;申请仲裁等方式来索要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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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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