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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法院调解离婚后,想要回被男方偷走的婚前个人金首饰。婚后女方购买的金手镯 是否属于个人物品?调解离婚协议签字无共同财产纠纷了。

婚姻家庭
2023-11-17 11:38:4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首饰属于个人专用物品,可以和对方协商,如对方不给,可以另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债权债务,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 可以协商解决, 达成离婚协议, 依据离婚协议履行
  • 属于个人物品,可以取回个人物品。
  • 您好一般来说是属于个人物品的
  • 您好如果离婚协议中已经约定了无共同财产 那日后就没有办法另行起诉要求进行离婚后财产分割
  • 您好!既然你们已经有了离婚协议,对方不履行,您就可以以离婚协议起诉,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履行,请问你们之间的协议是怎么约定的呢
  • 如有证据证明有协议,是应该按照协议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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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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