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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班期间在外发传单,由于对方不让发传单产生纠纷,导致对方受伤,我的老板有责任么

损害赔偿
2023-11-16 16:00: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发生纠纷导致对方受伤,是要承担责任的
  • 有责任。劳动者与老板之间是雇佣关系,雇佣期间致人受伤应该由雇主也就是老板承担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 可以认为属于工伤。
    若你发传单的行为,属于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那么在工作时间受伤,可以认定属于工伤。
  • 有责任。劳动者与老板之间是雇佣关系,雇佣期间致人受伤应该由雇主也就是老板承担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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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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