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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异地怎么办?

刑事案件
2023-11-22 10:10:0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法院会委托异地的法院执行。
  • 强制执行可以委托别人帮你申请
  •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执行事宜。
    追问:厂里拖欠工资的,已经劳动仲裁过了,还没支付工资,现在要让我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人没在那边了,该怎么办
    解答:可以找当地的律师办理。
  • 法院可以带被执行人到异地执行,判决书在全国都是有效的,没有地域限制。法院即可以自己执行,也可以委托当地法院执行。要想异地执行,执行申请人在提交申请的同时,最好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在异地的财产信息,由原审法院委托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 异地执行难度较大,法院可以带被执行人到异地执行,判决书在全国都是有效的,没有地域限制。法院即可以自己执行,也可以委托当地法院执行。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 法律分析:法院强制执行人在外地的,法院依旧可以进行执行其财产,联系不到人可以公告。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也在外地的,执行法院可以委托外地的法院代为执行,而当地的法院有义务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
    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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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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