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房屋的所有权人同意,可以给配偶、父母、子女或其他人设定居住权。只要满足第一条所规定的条件,即签署
合同和设定登记后即可。子女不能仅仅凭借身份关系而不设定登记。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住宅的位置。
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4,居住权期限。5,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