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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买了4块钱的过期辣条

损害赔偿
2023-11-15 22:01:3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商品已经过期的是属于没有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
  • 法律分析: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消费者买到过期辣条,说明卖家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这违反了食品安全法。
    所以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 法律分析:执法人员确认正在销售的辣条已经过期的,如下处理:
    1、过期后购买的顾客,退货退款,补偿最高十倍的赔偿款。
    2、吃过期辣条吃出问题的,医药费、误工费等由超市承担。
    3、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执法部门可以予以罚款,根据违法情况不同,罚款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 买到过期食品的,可以要求三倍赔偿。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需要加倍赔偿,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但是如果商家明知道是过期的,还要卖的,可以要求十倍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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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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