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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屠宰场、畜禽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处理场、风景旅游区等区域少于1000米,这个要求在哪条法律法规上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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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6 17:32:1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我所了解的信息,并没有在某一条具体的法律法规上规定屠宰场、畜禽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处理场、风景旅游区等区域必须少于1000米
  • 法律分析:屠宰场属于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对某种具体用地所规定的用途。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三十七条 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
    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