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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爷爷有三个儿子,我父亲是最大的,他是66年进新疆的知青,我和我姐姐都是在上海长大的,85年我们住的私房市政动迁,当时户口有六个,我的祖父母,我的两个叔叔,我和我姐姐。我的两个叔叔都已成家,他们的妻子都是农村户口,因此政府分了三套房子给我们,我的祖父母和我及姐姐住在一起是一套两室户,我的两个叔叔各是一套一室户,都是公房。 96年我的母亲退休回上海,户口也迁回上海和我们户口在一起。当时上海正好在实行公房私有化,鼓励大家购买自己住的公房,并且可以把自己的工龄进行折算以减免一部分房款。 当时我的祖父已在89年过世,我的祖母工龄不长,我的母亲工龄长,就以她的名义买下了,房产证上是她的名字。过了一年我的父亲也调回了上海,不久户口簿上的户主也改成了我父亲的名字。 2000年,我们在外面买了一套新房,就搬出去了,我祖母一个人在原先的老房子住。最近,我祖母的身体不好,住进了敬老院,于是麻烦就来了。现在的情况是我们的老房子户口有五个,我的祖母、我的父母、我的姐姐和我,我的父亲是户主,房产证上是我母亲的名字,但是我的两个叔叔提出我的祖母拥有老房子50%的产权,他们的意思是想弟兄三个平分.

证券投资
2006-03-12 19:57:3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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