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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土地确权到国有林里边了,确权证好使么

征地拆迁
2023-11-15 11:44:3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据了解,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曾经作出回应,称农村宅基地确权证会按照上级统一的时间安排及合法流程办理,镇国土资源所会同杨庄村委会干部于第一时间把相关证件交至合法继承人手中。
    具体发证时间,需要看部门的时间安排,没有确定的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 土地确权需要向向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确权。如果是商业用地,国有的,就是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确权。农村宅基地确权证的办理是在乡镇国土资源局办理的,农村山地林地确权证是在林业局办理的,而农田承包地的确权证明只有在村委会和乡政府办理即可。
    这些办理管理部门对于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对其情况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管理部门对于申请人登记申请的土地进行实际测量,并根据相关的土地测绘技术规范来严格测量和绘制好土地测绘图、地籍草图等等,并将其测绘结果进行公示确认;管理部门一经审核确认后就需要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就可以给申请人办理确权登记,并颁发相关的土地确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二、土地确权需要哪些资料
    1、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和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2、城镇地籍资料;
    3、政府对于土地使用的批准文件;
    4、土地出让合同
    5、土地使用现状调查资料;
    6、政府颁布的房产证明;
    7、界线协议;
    8、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
  • 土地确权需要向向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确权。如果是商业用地,国有的,就是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确权。农村宅基地确权证的办理是在乡镇国土资源局办理的,农村山地林地确权证是在林业局办理的,而农田承包地的确权证明只有在村委会和乡政府办理即可。
    这些办理管理部门对于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对其情况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管理部门对于申请人登记申请的土地进行实际测量,并根据相关的土地测绘技术规范来严格测量和绘制好土地测绘图、地籍草图等等,并将其测绘结果进行公示确认;管理部门一经审核确认后就需要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就可以给申请人办理确权登记,并颁发相关的土地确权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土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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