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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朋友分手了 恋爱期间花的钱他叫我还给他

婚姻家庭
2023-11-15 16:29:53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有纪念意义的转账和明确的赠予一般法律不支持退回,但较大及无理由的转账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借款,需要退还。
  • 已经消费了或者是赠予的是不需要返还的
    追问:我们是网恋,我一直拿的网图骗的他,分手了他才知道我长什么样子,如果我不偿还他,构成诈骗吗
  • 两个人一起花的,不用退!大额的要还!
  • 花了多少钱啊?通过什么方式花的?
  • 法律分析:在男女双方谈恋爱交往期间,女方花男方的钱进行消费,这方面的支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视同无偿赠与行为,无需返还。如果是女方收受了男方的大额现金、贵重物品,在有凭证的前提下,女方属于不当得利的,法院会支持男方要求返还的主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 法律分析:所谓“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这种费用是于法无据,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在男女双方谈恋爱交往期间,女方花男方的钱进行消费,这方面的支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视同无偿赠与行为,无需返还。如果是女方收受了男方的大额现金、贵重物品,在有凭证的前提下,女方属于不当得利的,法院会支持男方要求返还的主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 你好,这样的人分手也没什么,既然分手就分的彻底。建议你自己考虑一下有多少钱该还给对方?该还人家的就还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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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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