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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我爱人跨省住院做了个大收术,花费了28万3千7百多,,。出院结算才报销8万不知能否在回到当地报销吗,我爱人是今年的退休职工谢谢

劳动纠纷
2023-11-13 09:38:3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具体要看是做什么手术,如果是工伤类似导致的,是可以要求公司全额赔偿的。
  • 你好,可以主张单位赔偿
  •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报销时间的期限为一年,一旦过了一年的这个期限,再去指定地点去报销,则是没法实现的,所以只要是出院以后的一年时间内去报销,都是可以的,一旦过了这个期限就要续保。在报销标准中,一级医院不需交纳起付标准费用,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
    城乡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的起付标准补足差额。有关慢性病医保时效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我们报销的时间期限是一年,如果过了这个时间期限,可能就要到指定的地点去报销不过这很难实现。
    一般出院以后一年内都可以报销,一旦要是过了这个期限可能就要续保了,报销也相对比较难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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