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之前离婚了,孩子一直是父亲带,我因为联系不上孩子,联系不上他家人。孩子也一直没有给我见!孩子现在9岁,男方的妈妈起诉我要抚养费!目前我在强制执行阶段!目前让我支付之前七年抚养费,真拿不出来,以后按月我能给了孩子!昨天我也见了孩子,才知道孩子爸爸坐牢了,孩子一直跟着男方母亲生活!男方母亲也在打工,星期天孩子一个人在家!我看孩子可怜,我能变更抚养权吗?胜算有多少

婚姻家庭
2023-11-13 06:30: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还可以变更,离婚后想要变更抚养权的,可以通过协商变更,协商不一致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事实情况,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变更孩子抚养费的,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根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离婚后是可以要孩子抚养费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法院应予准许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