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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无法受理

损害赔偿
2023-11-12 18:03:2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不予受理,是基于起诉的实质要件不符合条件,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如:如原告与本案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被告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不予立案,是基于起诉的形式要件不符合规定,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如起诉状格式、内容不符合要求;起诉人是自然人的,没有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起诉人是法人的,没有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起诉或代为告诉的,没有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的、代为告诉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没有提交支持诉请的基本证据材料(如离婚案件中的结婚证或事实婚姻证据)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不予受理是不接受办理事项的意思。
    办理相关事宜是有条件规定的,不予受理的原因有可能是没找到正确的办理机构,要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程序,也有可能是受理条件不具备,还有就是须提交的材料不齐全、不充分,不符合受理的相关要求。
    对于不予受理的原因,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会说明情况的。
  •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