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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问题,车位不合标准

房产纠纷
2023-11-13 09:37: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小区停车位不符合标准的处理方法如下:
    1、小区内的停车位是属于物业管理部门管理的,可以第一时间通知物业部门,让相关人员过来处理;
    2、可以找小区内的居委会来投诉这件事情,让居委会管理人员来出面解决;
    3、可以找小区业主委员会投诉;
    4、可以直接拨打交通管理部门的电话;
    5、属于物业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物业部门。
    物业私自改停车位怎么办
    1、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2、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3、业主代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车位达不到标准尺寸。可以物业先行协商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向相关部门投诉。
    现在很多小区施划了停车位,有的车位还会对外销售,如果购买到不符合标准的车位,会造成车辆无法停路的尴尬。
    所以遇到这样的情况首先要与物业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也可以找开发商索要小区车位规划图纸,设计院盖章的。或通过业主委员会去建委提档。然后,拿着规划图和实际情况不符的证据,去属地的房屋管理局投诉。
    立法部门经调查研究认为,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和其他公共场所作为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原则归业主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 法律分析:对于车位维权,可以找当地的政府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维权。当发生了啊车位纠纷的时候,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解决,或者是通过第三方的介入来进行调解,一般可以向当地的房管局居委会或者是街道办事处等邀请调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你好,找开发商要规划图纸进行确认。去建委提档,保留不符的证据,向房管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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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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