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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精神分裂症但是吃着药完全没事,可以领养孩子吗

婚姻家庭
2023-11-11 16:16:4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
    1、收养人已满三十周岁;
    2、收养人只有一名子女或没有子女;
    3、收养人可以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
    4、收养人没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收养人没有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只要收养人同时符合上述条件,收养人就可以通过合法的领养手续领养孩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一方有精神病不可以收养孩子。收养人的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法律分析:看满不满足条件。首先,收养人要提交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有配偶的要提供结婚证。
    其次是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然后是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最后是收养人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或者不孕症、不宜生育症夫妇抱养孩子申请审批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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