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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兄弟姐妹三人当初分家的时候父母把财产分给我们兄弟二个人没给妹妹因为我们乡下的习俗是给儿子的赡养老人也是由二个儿子负担,当时也没有立下协议现在的问题是房产还在父母名下,父母也过世了,现在女儿也就是我们妹妹提起诉状要求继承遗产不知道合不合理,我们能不能拒绝?

继承
2023-11-11 19:59:0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未立遗嘱的,由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子女都有继承权。
  • 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是可以要求继承遗产
  • 没有遗嘱子女都可以继承,需要应诉、
  • 对方现在是想跟你们打官司去这个吗
  • 遗产继承如能协商一致,可按如下方案进行:
    (1)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遗产继承,是对被继承人合法的财产进行继承。确定要继承的同时,对被继承人合法的债权也应当继受,并以所继承的财产为限,予以担负。
    (3)一般的财产,以继承人占有该继承财产,作为继承完成的表示。
    (4)对于房屋等特定的财产,还应该完成变更登记,才能作为继承完成的标志。
    协商不了就必须要起诉到法院才能进行判决遗产的归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一、继承的方式有两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去做公证继承,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遗产分配的规则:
    1、先将老人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老人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现在的配偶和所有的子女共同继承;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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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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