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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不履行承诺的一年质保,说是我人为损坏,但是是商品质量问题

损害赔偿
2023-11-11 09:49:3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品过了质保期后出现质量问题的,一般是不能再申诉的,但如果商品本身是存在缺陷的,即使过了质保期,也能投诉的。具体投诉拨打电话号码是:当地区号+12315。
    消费者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或者购买的产品出了差错(虚假、损坏),得不到商家的有效回应,就可以拨打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热线——12315进行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 您好,建议积极协商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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