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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离婚后跟前夫首付买房,前夫还的还贷,复婚后我们现在共同还贷款,但是房子写的前一人名子,请问如果我们在离婚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谢谢回答

婚姻家庭
2023-11-13 22:17:20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复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的价值及升值,您可以主张夫妻共同财产。复婚前的只能算借款。
  • 复婚不意味着之前已经分割的财产可以成为共同财产。再次离婚这房屋属于个人财产。
  • 房子算前夫一人的婚前财产,复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可以分割一半。
  • 你好,如果首付你也出了钱,你们一起共同生活没有分开,算是夫妻共同所有
  • 复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升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 婚前首付买房,婚后一起还贷款,算共同财产
  • 您好,这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目前房子贷款是出于处于什么情况
  • 你好你们现在遇到什么纠纷了
  • 你说的情况候有共同财产分割
  • 你好,现在是什么状况呢
  • 你好 请问有付款证明吗
  • 婚后贷款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不一定算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贷款买房,且房产明确指定归为自己子女所有的,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夫妻个人所有,其配偶不得对该房产主张分割;婚后如果是夫妻二人婚后贷款买房,房产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的,则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离婚时均可对其主张所有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购房共同还贷一般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登记的是一方的名字,那么在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的一方,然后由这方给与另一方补偿,并由这方个人继续偿还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有夫妻书面约定从书面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婚姻法解释婚姻法第十七十八条区分
    没有明确的夫妻书面约定的话,符合婚姻法解释明文规定,按婚姻法解释处理
    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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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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