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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让我们搬走,因为养狗合同没有说不让养

房产纠纷
2023-11-10 16:42:5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1、养犬地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办理养犬变更登记
    2、需要的材料有:原市区养犬登记证、个人或者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变更后的养犬地证明。办理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携已领养犬只到养犬登记服务场所(点)进行犬只电子识别标识信息核实
    3、养犬人变更、养犬人住所变更或将犬只转让给他人的,应当自变更或转让之日起10日内,携带变更双方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养犬登记牌、宠物防疫合格证和犬只;单位养犬的需携带双方饲养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单位介绍信、养犬登记牌、宠物防疫合格证和犬只,到市养犬登记站办理。新的养犬人需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签订《养犬人义务保证书》,并遵守养犬规定,履行养犬义务。法律依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领导。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建立由公安、兽医、城管执法、工商行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卫生等部门参加的养犬管理工作协调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养犬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养犬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法律分析: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不能养狗,房东因为养狗要求搬走,可以要求房东退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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