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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已达到退休年龄,但单位一直没交社保,如果现在我离职还能要到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3-11-10 17:23:0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上班期间内应缴纳的所有社保。
  • 你好,你这边可以去咨询一下社保局
  • 可以主张未缴纳社保的社保损失
  • 因为还没有到退休年龄,要求补交社保,劳动法是不支持的。但是,如果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补偿,就是说,按解除劳动合同之前的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年限已12年为上限,比如你工作了12年,那就需要补偿你24个月的工资。
    如果是你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那只能补偿12个月的工资。
  • 单位没交社保,若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员工因为公司不交社保而离职的,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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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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