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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诚意金中介不退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3-11-13 17:56:25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双方能不能协商解决问题;无法协商或协商不一致的,可采取诉讼或仲裁的形式来解决。
  • 诚意金不是定金,可以向当地房地产中介协会或者住建局投诉反馈。
  • 根据您的描述情况可以直接起诉对方主张退款
  • 你好,诚意金非定金,不应当使用定金罚则
  • 诚意金不退的话,是可以提起诉讼的
  • 你好, 这个要看你们合同约定的。
  • 你好,建议你可以起诉追讨退款
  • 你好,在的,现在为您解答j
  • 你好,看具体的案情判定的呢
  • 您好,可以走法律程序追回
  • 具体情况需要了解一下谢谢
  • 你好 可以直接起诉追回
  • 二手房买卖交易不成可以要求退中介费,前提是居间人存在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事实。出卖方或买受方违约导致二手房买卖交易不成的,中介费不会退还。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 法律分析:买房子的诚意金不退,应该找建委投诉,直至到法院起诉。“诚意金”并非“定金”。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前收取“诚意金”,并与排号、认购等行为挂钩,这种资金并不具有“定金”性质。
    从法律意义上讲,定金有担保效力,担保未来双方将签订具体买卖合同,缴纳定金时,双方已明确标的物以及价格。
    收取诚意金、或者变相的设定账户存款排号,此时客户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射幸合同”,而非固定合同关系。
    消费者支付费用购买的不是具体的实物或者服务,只是一种机会、一种购房可能性,并没有具体的标的物做担保,也不确定价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 二手房买卖不成功的可退中介费,在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导致二手房买卖不成功的情况下可以退中介费,但在交付中介费的一方违约导致二手房买卖不成功的情况下不可以退中介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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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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