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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6岁骑电动车 撞到了人 ,但是但是被撞的但是被撞的人不是过斑马线

交通事故
2023-11-09 18:52: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未满16周岁骑车撞人,未成年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不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受伤人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
  • 交警部门认定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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