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立法机构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和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