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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工资与实际发放的工资不符,并且差别很大

劳动纠纷
2023-11-28 17:04:4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具体以税务机关依法的行政管理和处罚规定为准。
  • 现在是什么情况 遇到了什么问题
  • 你好!申报错误的,可以更正申报。
  • 你好,这里是颂威律所,具体情况

  • 个税申报的工资是应发工资,就是工资总数。
    实际拿到的工资是实发工资,两者差额包括五险一金的扣除。所以实际拿到的工资比申报的工资低几百元是正常的。
  • 法律分析:实操中,申报的工资一般会比实际发放的工资多一些的,因为个税申报的是应发工资,实际发放的时候,会要扣除个人负担的社保、个人所得税、公积金等项目,如果确实是申报错误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果是申报的数据多报了,则需要更正申报,如果涉及到所得税数据的,还应该重新申报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公司申报个税的工资比实发的工资要多很多是因为其包括了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对公司没有好处的,其属于合法行为。
    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要求规定:
    1、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2、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3、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 你好,需要先查明不一致的原因,然后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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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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