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离婚了,我在西安,前夫不停骚扰,我应该在哪里起诉他

婚姻家庭
2023-11-14 11:12:01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们已经离婚了,那么他还骚扰你,你可以保留好证据先警告几次,如果已经严重影响到你的正常生活了,那你可以报警处理。
  • 你当时是起诉离婚还是协议离婚,你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 如果对你造成实质性的骚扰,是可以通过法院进行起诉的。
  • 你好,可以在西安这边起诉你前夫,要求停止侵权
  • 您好,要起诉什么事情呢?具体可以详细沟通
  • 你好,警告无果,可以报警处理。
  • 你好,可以被告所在地进行
  • 当事人起诉离婚的,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进行起诉。《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离婚起诉的方式:一般应向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起诉离婚的,起诉一方需到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具体手续如下:
    1、准备好离婚的证据,离婚起诉书,身份证明等材料;
    2、到法院立案庭提交材料;
    3、等待受理结果。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