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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拘留出来十几天了手机为什么不还给我

行政纠纷
2023-11-16 14:21:35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拘留出来了,手机未归还的,可以向派出所申请要回。原则上是应该退还扣押的物品的,如果所扣押的财物与案件的侦办有关或是涉案财物,公安机关是可以不予退还的。如果不是涉案物品,当事人可以向派出所所长等领导投诉反映,也可以向其上级公安局投诉反映。
  • 您好,建议您找当地派出所,进行交涉。
  • 你是干啥被拘留的 行政吗还是刑事
  • 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详细情况
  • 你好,现在什么情况,可以协助处理
  • 你好,你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的
  • 你好,涉及的是什么事情呢
  • 你好,你是咨询拘留的案子


  • 逮捕后手机可以给家属,但是需要等待办案机关的通知。一般情况下如果手机与本案无关,则经查处会归还手机,但是如果是证据或者与本案有关的,就不会归还。对于犯罪的手机,由监狱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家属不能擅自要求领回。


  • 法律分析:若手机中有关于案件情况的,手机属于涉案证据,在取保期间是不会给你退还的,等到案件审结后,手机会退还给本人或者其家属。对刑事案件扣押物品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但要求对扣押的物品,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
    对扣押物品需要进行鉴定、检测、检验的,鉴定、检测、检验期间不计入扣押期间,但应当将鉴定、检测、检验时间告知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未作处理决定的,当事人有权要求退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法律分析:从拘留所出来手机会返还。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违反治安管理予以行政拘留的人,拘留所要依法保障其合法权利,属于个人的私有财物,在被拘留人拘留期满释放时,按规定予以返还并办理相关手续。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停止执行拘留的,应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六十七条 被拘留人解除拘留出所时,拘留所民警应当对其人身和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拘留所民警在被拘留人登记表上登记被拘留人出所原因、时间及去向并签名,并录入拘留所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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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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