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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单位交了十二年社保,自己交了三年社保,明年就50岁了可以领取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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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9 10:21:5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目前已经累计缴纳了15年的社保,包括在单位缴纳的12年和您自己缴纳的3年。如果您明年满50岁,并且仍然符合领取社保的条件(例如:没有犯罪记录、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等),那么您应该可以在50岁时领取社保。
  • 通常来说,领取社保可能需要达到退休年龄,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有提前退休或其他灵活的规定。
  • 请问具体是怎样的纠纷情况

  • 一、社保什么时候可以领
    1、社保缴满15年可以领。社保必须累计缴满15年,才领养老金的资格。其中,又要分为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两种方式。具体是:
    (1)对于单位缴纳来说,只有缴满15年,并且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才能够享受社保待遇。但如果职工还未退休,单位仍需继续缴费;
    (2)对于个人来说,在缴满15年后,可以选择不缴,亦可选择继续缴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二、领取失业金的相关手续是什么
    1、持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职工失业证明书》,到原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填写《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请手续。
    经审核符合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出具《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单》;
    2、失业人员办妥上述申请手续后,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携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单》,至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填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和职工医疗保险申报手续;
    3、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由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按月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报办理;
    4、失业人员于每月25日后,持领取存折到邮政储蓄银行分行网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 50岁还能交社保。因为对于首次参保的人员,不能超过退休年龄限制,所以50岁的人也是可办理社保,需要的资料如下:
    1、如果是单位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完全由单位经办。员工个人只要出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就行;
    2、由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如人力资源部门等申报参保后,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卡即可。
    以购买社保的。
    当月缴纳的社保,次月底或者次次月初才可以查到,也就是说5月份的社保要等到6月底或者7月初才可以查到的。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
    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 单位参加职工社保的,在参保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参保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社保。个人通过社保局参加社保的,在参加社保三个月内个人到参加社保地区的社保局领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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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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