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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超市买了个西瓜,回来打开里面坏了,该怎么办,面

损害赔偿
2023-11-09 08:28:5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 可以先和超市进行协商,或者选择向有关部门举报,也可以选择起诉超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 法律分析:从超市买的东西坏了,如果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超市需要赔偿相应的损失。在超市买到坏的东西可以得到修理、更换以及退货的赔偿;销售者依照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以及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另外的销售者,类似于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以及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给予修理、更换以及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第四十二条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可以先和超市进行协商,或者选择向有关部门举报,也可以选择起诉超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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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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