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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工作了8年,今年12月15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50周岁),社保没交够15年。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在今年12月15日到期。单位要在合同到期后与我终止劳动合同,我有权要求经济补偿吗?请给与解答,谢谢。

劳动纠纷
2023-11-09 12:06:0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单位没有义务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但是如果单位选择继续与劳动者缴纳社保直至15年,也是可以的。单位不同意继续缴纳的,自己也可以缴纳,但是退休年龄就得延迟到交满15年的时候。
  • 您好,如果超过退休年龄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 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公司会给你办理退休手续,解除合同。如果社保没缴够15年,那没法办理退休手续。合同会自动自动终止。退休人员无须解除。
  • 公司不缴纳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要求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按照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此之外,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未缴纳的社保,用人单位拒不补缴的,可向劳动部门举报或是提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单位应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等情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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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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