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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下我老公2023年十月一日做的狐臭手术,两侧腋下都做了,做完手术第二天在医院上完药回家,回到家以后一月之后右侧已经基本痊愈,左侧大面积腐烂,导致不能正常工作,一直在往返医院上药治疗,后期因为疼痛难忍发现里面居然有个引流片未取出导致的大面积感染,请问这算医疗事故

医疗纠纷
2023-11-09 05:48:4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需要鉴定的,医疗事故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按照程序做出,司法鉴定由医患双方商定司法鉴定中心/所,或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摇号确定,多了一些选择权。无论哪种鉴定,不要把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寄托在鉴定机构身上,鉴定机构的鉴定人不会给你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一个公正公平的鉴定,需要对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需要客观完整的把握,由于大家都清楚的原因,建议患者尽量避免选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尽管如此,也很难避免鉴医疗纠纷目前可以做的有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于大家都清楚的原因,不主张做医疗事故鉴定:医疗纠纷发生后一年之内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县区级的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当地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当地的医疗事故鉴定技术委员会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对该鉴定不服的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意见书之日起15日内,可通过原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向省级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以上一级医学会的鉴定为准,不建议做医疗事故鉴定!!!司法鉴定是在医疗纠纷发生之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之后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出,对鉴定不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没有上级鉴定机构一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是当地的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计生局委托所在地市的医疗定的不公平不公正,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协助你们处理,共同努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需要及时固定所有证据:不仅仅是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
  • 属不属于医疗事故是需要经过鉴定以后才能确定,根据你说的情况,肯定是技术事故,遗留物肯定是人为造成的,可以主张相应权利。建议做医院在诊疗过程当中有无过错及过错和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参与度的司法鉴定。然后和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
  • 医疗损害(医疗事故)需要对整个临床治疗进行分析过错,涉及法医学理论及鉴定实践,此类案件具有高度专业性和技术性,一般需要看到全部病历分析。建议及时复印病历材料,然后封存病历材料,向当地的卫生局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申请,如果能鉴定为医疗事故,医院一般迫于压力会和患者或者家属协商赔偿事宜,如果不协商,可以向法院起诉,当然,即便不属于医疗事故,同样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组织进行医疗过错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的结果进行判决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医疗损害(医疗事故)需要对整个临床治疗进行分析过错,涉及法医学理论及鉴定实践,此类案件具有高度专业性和技术性,一般需要看到全部病历分析。建议及时复印病历材料,然后封存病历材料,向当地的卫生局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申请,如果能鉴定为医疗事故,医院一般迫于压力会和患者或者家属协商赔偿事宜,如果不协商,可以向法院起诉,当然,即便不属于医疗事故,同样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组织进行医疗过错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的结果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1、可以先与就医的医院就医疗事故的确认和赔偿处理问题进行协商。
    2、若协商不成,可提交诊断书和有关病历资料,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经技术鉴定为医疗事故后,可申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赔偿调解和处理,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3、如果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鉴定结论不服,不可以向法院起诉,而只能在接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直至省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终局鉴定结论。
    4、如果对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的医疗事故处理决定不服,则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不经复议而直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照行政诉讼处理。
    5、如果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申请重新鉴定,只是要求赔偿经济损失,那么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按照民事侵权案件审理。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确属于医疗事故,则可以要求民事赔偿,赔偿标准依以上叙述,医院拒不赔偿的你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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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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