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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醉驾想请教你几个问题?

交通事故
2023-11-09 14:52:09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详细说一下你这个问题的具体情况,看看怎么处理比较好
  • 您好,醉驾的,涉嫌危险驾驶罪,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 你好,可以具体介绍一下情况方便进一步分析案件细节
  • 您好,酒精浓度检测是多少,建议详细说明情况
  • 根据你的描述,应当详细说明你的问题。
  • 你好,请问酒精含量是多少
  • 关于醉驾的构成要件规定为:
    1、客体要件:侵犯了公共安全;
    2、客观要件:醉驾、追逐,且情节恶劣;
    3、主体要件: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存在故意。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醉驾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内容:
    1、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就可以认定为醉驾;
    2、醉驾是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关于醉驾构成,一般需要以下四个要件:
    1、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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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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