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你好,我是一名中学生。去年6月份在奉化市西坞街道,我刚买来没有几天的自行车被人偷了,在2006年03月5日我又在西坞街道看到了这辆自行车,于是我亲自来到西坞派出所报了案,然而警察叔叔随我一起来到那个地方,警察叔叔只是问了那个人是哪里人,自行从哪里来的,有没有发票,连身份证都没看。然后只是把自行车拿到派出所,叫我拿着发票和行驶证来领回去。连把那个坏人抓也没有抓去。后来我爸爸去拿自行车,听爸爸说,这件事派出所根本一点都没有调查。 我对派出所叔叔的态度感到很不满。难道这就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警察叔叔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