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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需要哪些步骤

劳动纠纷
2023-11-20 16:11:36
共有26位律师解答
  • 工伤赔偿需要哪些步骤
    1、确认劳动关系;
    2、申请工伤认定;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用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单位不支付的,申请劳动仲裁;
    5、申请强制执行。
  • 您好请问是什么伤呢,可以简单描述一下。我们可以给你一个建议。
  • 您 好,需要病历跟劳动合同,认定后等级 按等级赔偿
  • 你好,工伤赔偿需要先认定工伤,然后做劳动伤残能力
  • 你好!这个需要了解清楚情况才能给以有价值的回复
  • 您好,一般要先确认劳动关系,之后去申请工伤认定
  • 你好!出院后到劳动局或者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工伤
  • 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上的服务
  • 你好,工伤赔偿需要先治疗然后鉴定伤情等级
  • 你好!先申请工伤认定,再鉴定赔偿
  • 你好,工伤的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
  • 你好! 工作有没有购买社保的
  • 你好,建议收集证据起诉维权
  • 您好,在的,现在为您解答j
  • 你好,具体情况方便详细沟通
  • 工伤要去做鉴定和认定的
  • 直接去劳动局申请工伤
  • 工伤赔偿的流程如下:
    1、首先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并取得工伤认定书;
    2、然后依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获得鉴定结论;
    3、之后由用人单位向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待遇,并提交资料;
    4、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作出支付工伤待遇的决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赔偿需要经过这些流程:
    1、首先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并取得工伤认定书;
    2、然后依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获得鉴定结论;
    3、之后由用人单位向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待遇,并提交资料;
    4、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作出支付工伤待遇的决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法律分析:工伤索赔的基本流程为:
    1、事故发生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根据劳动能力等级鉴定获得赔偿;等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你好,根据你描述工伤认定没
  •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是否已解决哦
  • 你好,要去做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
  • 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拿到认定书之后做工伤鉴定
  • 先去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鉴定,然后仲裁理赔
  • 你好,可以先申报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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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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