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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流程咨询

公司企业
2023-11-19 16:52:2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法院起诉对方赔偿处理的
  • 国有企业股权的转让程序如下:
    1、制定《转让方案》;
    2、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3、委托专业机构实施审计及资产评估;
    4、召开股东会;
    5、申请上市交易;
    6、签订合同,取得产权交易凭证;  
    7、备案登记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国有股权转让的具体程序是:
    1、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
    2、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3、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4、履行转让协议。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法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金融机构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二十三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其中,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公司进行股权转让的流程如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流程如下:
    1. 初步审批: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结果等基本情况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获得同意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2. 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进行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3. 审计评估: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4. 内部决策:转让股权所属企业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如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应取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草签转让合同,并按照企业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代会的意见,并形成职代会同意转让的决议。
    5. 申请挂牌: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并提交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证、被转让企业股东会决议、主管部门同意转让股权的批复、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交的其他书面材料。
    6. 签订协议: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7. 审批备案: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8. 产权登记: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9. 变更手续:交易完成,标的企业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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