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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按的太阳能板,遮了我阳台的光,怎么维权

房产纠纷
2023-11-07 09:47: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楼下业主在阳台搭建房屋维权时可以要求物业予以制止,发出整改通知;并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以及向城乡规划部门举报,由城乡规划部门责令拆除,业主拒绝履行的可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对方侵权
  • 法律分析:
    1、露台是否属于业主私有还是整栋大楼共有,如果是业主共有财产,那一定是违建;如果是私有,也可能是违建,我们得看相关条约中有没有明文禁止搭建露台阳光房的规定。如果有,自然是违建,没有我们可以据理力争。
    2、阳光房是否会影响其他人的采光,有的话自然是禁止搭建的,否则物业不找你,你楼下的业主不天天朝你吐唾沫,找你麻烦。
    3、如果你的阳光房搭建,需要对已有建筑进行改造、拆除、修整、重建,需要到物业,和物业、开发商进行协商沟通是否能搭建露台阳光房。并到城市管理委员会办理审批手续,到规划局进行申请备案,只有当这一切都完成了。
    4、如果在顶楼或者没有基础的平台上加盖搭建阳光房肯定是违建,所以想都不用想。
    5、如果顶楼存在露台基础,只需要做封盖处理,即可搭建阳光房,这样物业也不会干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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